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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洛阳市人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洛阳市人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洛防办〔2022〕24号
 
各县区人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现将《2022年度洛阳市人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度洛阳市人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在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豫发〔2021〕31号)、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通知》(洛发〔2022〕5号),结合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安排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市人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自觉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紧扣“能力作风建设年”主题,立足构建“二四二”人防工作新格局,深入推进“三转三优”行动,落实省“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人防治理体系,为人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促进人防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新辉煌”积极贡献人防力量。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人防职能

        1.推进人防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理顺机关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各县区人防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人防工作和协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并将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范围。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人防动员和管理体制,探索扁平化、网格化管理。
        2.深化人防“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探索推进“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办结”的“智能秒办”新模式。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和网上办事效能。对确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利用在线核查、事后核查等部门间协调机制,实现数据资源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联合审验”等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人防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护人防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竞争。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强化人防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结果公示运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数据资源共享和平台互联机制,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加强人防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5.提升人防立法质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提高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查、协调、审议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性,促进全市人防立法质量提升。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推进立法与执法有机贯通,建立健全立法起草、审议过程中专门听取执法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起草过程要做好摸底调研、问题梳理、数据收集、资料汇集等立法起草基础性工作,与其他部门意见有分歧的,要主动协调、加强沟通、争取共识。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及时报告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法律审查相关工作。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经济社会发展、执法实践等情况,对立法内容、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建议。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三)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7.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动各级人防部门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
        8.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9.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做好法律顾问届满遴选、续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和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各县区人防部门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 《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人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管机构与执法机构相统一,执法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相分离”,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同时,增强行政执法行为、处罚行为和执法案卷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11.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围绕创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工作,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并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全市人防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提档升级。落实《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免、减处罚制度,梳理、公布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指导提前、服务提前、警示提前,突出宣传辅导,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公布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PPT讲解、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优秀案例,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查核实、证据认定、案件审议、和解调解等规定,统一操作规范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解率。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
        1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和解贯穿于行政应诉工作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六)落实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

        14.自觉接受监督和督查。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各项专项监督。 自觉接受、配合政府督查工作。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1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自我约束,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落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与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同合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6.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人防权威信息,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等多种方式准确解读人防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重要政策和事件,及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加强人防网站与新媒体管理,不断强化人防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人防网站和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17.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状况评价、监测和预警。落实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做好合同备案和合同履约信息归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的风险预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张昭民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63279053,63279054)。各级人防部门要结合自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并根据领导干部和机构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

        (二)贯彻始终

        各级人防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防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年底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时向社会公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为支撑,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的创建体系。

        (三)提升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计划,全年至少组织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线下自学和集中教学、线上自学和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全员法治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发挥好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作用,切实提升全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本年度至少举办1期人防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四)加强宣传 

        根据“八五”普法精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人防普法责任制,提升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把普法融入政务服务、执法过程中。加大以案普法的力度,旁听庭审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对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让热点案件处理成为法治公开课。创新和丰富人防普法宣传途径,利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知识,提升群众参与、践行、推动人防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