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征收标准。
根据我省防空地下室实际造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
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
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
6B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200元;
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1100元;
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
根据我省《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含县城、重点镇)规划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一)国家一、二、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修建比例依次为百分之八、百分之七、百分之六;
(二)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之外的县级(含)以上城市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六;
(三)县级(含)以上城市规划区之外的重点镇修建比例为百分之四。
(四)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过街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按照人民防空有关规定落实防护要求。其他单建地下空间,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修建6级(含)以上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