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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概况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洛阳市民防局牌子,为洛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职责。
(二)承接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报废与拆除审批职责。
(三)承接人防工程使用审批职责。
(四)承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职责。
(五)承接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审批职责。
(六)承接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
(四)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市本级各类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指导县(市、区)各类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
(六)负责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制定全市人防疏散地域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疏散基地和紧急隐蔽地域建设。
(七)负责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八)承担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任务。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九)负责全市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部分的规划,参与兼顾人民防空防护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十一)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三)负责对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