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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阳市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洛阳市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洛阳市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洛政办〔2022〕6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2年6月27日开始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实现人防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公共设施建设有机结合、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双向促进,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有效提升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防办、省防办试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200号令)等法律法规,在借鉴济南、青岛、南通等国内城市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洛阳实际,起草制订了本《办法》。
        二、主要特点
        《办法》突出五个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通过划定控制单元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完善人防工程布局并确保能够落地实施;
        二是明确补助和奖励的范围,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市属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的单建工程及结建工程;
        三是探索制订人防工程建设在土地供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优惠政策;
        四是制订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奖补措施和标准;
        五是探索完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产权登记制度,促使投资转变为经营性资产,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确保投资人权益。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总则,确定《办法》的制订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内容,明确了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及公共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等项目享受优惠和奖补。
        二是规划统筹,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人防工程资源普查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指导、控制单元为支撑、详细规划为保障的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的规划管控体系,明确促进地下空间人防工程互连互通的鼓励支持政策。
        三是优惠政策,制订用地优惠措施、创新供地方式及规划审批模式,探索完善不动产权属登记办法,从土地供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制订人防工程建设相关优惠减免政策。
        四是奖补措施,制订补助和奖励的范围,政府投资的新建、扩建公共设施项目适用补助措施,市属国有企业或社会投资的新建、扩建人防工程项目适用奖励措施;细化医疗救护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防空专业队、配套工程(人防物资库除外)等补助和奖励标准。
        五是资金保障,明确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基础的多种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符合补助和奖励条件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意见下达资金。
        六是监督管理,明确人防工程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负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支出依法依规、安全高效,并自觉接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七是附则,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四、机构及咨询      
        单位:洛阳市人防办   解释人:杨帆    电话:6327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