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洛防办〔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审图、监理等单位:
        《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由省人防办颁布实施。现将该《规则》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在向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竣工图纸时,应同时提供电子版(CAD)。
        (二) 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在战时平面图的基础上采用专用图幅,用多段线(pline)分图层分颜色分别标注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元防护面积、使用面积和掩蔽面积范围,配合剖面图和表格说明面积数据。同时在总说明中标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复核所报审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建筑面积、单元防护面积、使用面积和掩蔽面积。出具审查报告中,应根据战时功能、防护级别的不同,在概况内分别标明建筑面积、单元防护面积、使用面积和掩蔽面积。
        (四) 掩蔽面积应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计取。设计单位应优化设计并达到: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大于1500㎡时,掩蔽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的75%;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大于1000㎡小于1500㎡时,掩蔽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的70%;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小于1000㎡时,掩蔽面积按不小于建筑面积的65%。否则,不得通过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
        (五)一、二等人员和专业队员掩蔽工程,掩蔽人数应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表3.2.1-2的“面积标准”确定,不允许随意降低掩蔽人员数量。二等人员掩蔽防护单元的掩蔽面积大于1300㎡时,可设置适当数量的其他战时辅助用房(如社区指挥室、物资储藏室、医务室、隔离室等),其掩蔽总人数可按1300人设计。
        (六)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复核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施工(竣工)图纸进行核算,工程科或平战结合科复核。面积复核后,送交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队各一份,作为该地上项目结建面积核算缴费的依据。
 

        附件:《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豫人防〔2017〕142号)http://rfb.henan.gov.cn/2019/08-16/941534.html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