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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人防〔2021〕14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科室、所属二级机构:
      《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方案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精神,切实做好省级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平稳承接、放管结合、高效运行的原则,积极承接省级下放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业环境最优、体制机制最活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为把洛阳人民防空建设成为全省人防的新标杆、新典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承接内容
        根据省政府和省人防办要求,此次我办承接以下6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方式均为授权):
        1.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行政许可);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3.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4.省级以下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其他职权);
        5.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其他职权);
        6.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年检(行政检查)。
        三、组织分工
        (一)市人防办成立承接省级权限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张昭民任组长,副主任王建领、王道灿、毛春歌、张明任副组长,杨帆、马丽、刘祎、王璐璐、张帅军、吕亚红、李涛等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杨帆任办公室主任。
        (二)综合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挥通信科、科技与信息化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等科室,在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完成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承接工作。
        1.综合科负责汇总工作材料,总结做法和经验;宣传报道;市人防办门户网站的更新。
        2.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进行市政务服务目录的梳理、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的录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发布等工作;参加相关事项的业务培训;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接收市本级已有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的企业目录。
        3.指挥通信科负责参加相关事项的业务培训;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4.科技与信息化科参加相关事项的业务培训;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电子政务外网调试和维保。
        5.政策法规科负责“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的事项更新和完善。
        6.规划财务科负责财务保障。
        7.人事教育科负责与市编办对接,市权责清单的更新,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的录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按时承接到位。办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承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承接工作,全部授权下放权限保证4月9日之前全部承接到位,“网上”和“网下”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办理。
        (二)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编制和更新权责清单、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目录和政务服务系统,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对外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业务岗位。各业务科室要按照“专职、专岗、专责、专业”的要求,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应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进行业务学习、事项要素梳理、办理流程优化、参加省办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注重沟通协调。各业务科室应积极与省办业务处室进行对接,获取和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清单、业务规章制度、表证单书,梳理、研究承接工作可能存在的重点环节、难点问题,有针对性与省办业务处室沟通和研讨。在承接业务的实际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办业务处室报告,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办法,提高相关事项服务质量与水平。
        (五)严格监管措施。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与省办业务科室对接沟通,主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部门及其责任分工。